创建和谐劳动关系
这部法律的核心实质虽然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但是这种保护不是以损害用人单位利益为前提、为基础的,不是因为偏袒了劳动者而使企业更加困难。如果果真是这样的话,企业困难加剧了,甚至不存在了,劳动者也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壤。实质上《劳动合同法》是一部同时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,实现双赢的好法,企业应持积极态度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实。
案例:陕西蓝田立新印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广其讲:“我投资建厂为员工提供了就业的机会,而员工的劳动又使企业的生产经营得以顺利进行。企业的财富是我和员工共同创造的。”因此,他把员工视为合作伙伴。有了这种理念,他们从不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。公司在和谐劳动关系中得到又好又快发展。2007年完成书刊印装任务11.5万令,创历史新高,全年创利税60余万元;员工年均收入13548元,比2006年增长47.36%,也创历史新高。实现了企业和员工的双赢。在展望2008年工作时,张广其讲:“要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,坚持以人为本,完全彻底地落实《劳动合同法》,进一步构建和谐企业。并以此为契机,向股权年年印装任务12万令,产值逾千万元的目标攀登,促进企业再上台阶。”全厂150多名员工精神振奋,为实现这个目标努力奋斗着。
不要轻易裁员
当前由于印刷企业活件严重不足,设备过度闲置,人员富余。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后,用工成本又急剧上升。不少企业无奈之中,大肆减员。这样做似乎合情合理,但绝不是积极之策。如果过度减员,则会挫伤员工的积极性,损伤员工对企业的感情,削减员工对企业的凝聚力,对企业的发展前景丧失信心。留下来的员工也整天提心吊胆地工作,担心哪一天裁员的厄运又降临到自己头上,工作起来哪有劲头。员工和企业谈不上同舟共济,共渡难关,齐心协力,共创辉煌。实践证明,越是裁员,员工队伍越是涣散,企业经营困难越是加剧。
案例:四川有一家大型企业集团坚持走多元化产业发展之路,2005年的生产规模比2000年翻了一番,销售收入、税利快速增长。20世纪90年代以来,7000多名员工无一人下岗失业,并在“十五”期间又解决社会就业800多人。事实证明,冗员并不是包袱,企业用发展的思路拓展了生产,冗员就有了用武之地,他们就会运用自己的双手,依靠勤劳和智慧为企业源源不断地创造财富。
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。有法不依,等于无法。尽管《劳动合同法》是一部好法,但也存在某些缺陷和不足,但它会随着不断地实践而完善。当务之急是消除一切障碍,落实《劳动合同法》,并以此为契机,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,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与企业同呼吸、共命运,同舟共济,共同开创企业发展的美好未来。